對於我個人而言,藝術是一種對於現象的抽離思維,也許代表ㄧ種對未來的期盼或是對過去的緬懷,更可能僅僅是一種情感的宣洩,對於作者而言可能並不代表什麼,其定義卻由不同的觀看者自己去解讀,那藝術本身的意義並不在於作者,而在於觀看者從自己的觀點去與作品對話而得的啟發,而作品是無形也是有形,就像是一個愉悅的設計過程本身對我而言就是一個藝術展現,在這次演講過程中,講者所表達的藝術是與社會運動關係密不可分的,的確也如其所說的發展很容易就從烏托邦的計畫變成計畫的烏托邦,反映了許多由於過於理想化的論調與政策,產生與真實活動脫節的現象產生,警惕著正在學習設計的我,必須更謹慎思考創作的目的與動機,使自己的設計能夠真正符合使用者的需求,不僅僅是為了設計而去做設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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