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8日 星期五

張宇凱老師演講報告 / D9910202

[演講內容]
今日,張宇凱老師介紹智慧產品權的定義、由來、類型、權益、何謂PCT,另介紹幾個設計作品,說明申請專利是否符合條件以及注意事項。

智慧財產權為無形資產,為國家賦予發明人的法律權,可做為商業授權談判籌碼及企業競爭力指標(例如,鴻海)。分為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積體電路佈局等等。其中以專利具排他權,具產業利用價值,可製造、使用及販售;擁有商標即是專屬及獨佔性,具識別性,與專利一樣皆須經由申請、審查後取得。而著作權則是從事原創性之工藝創作而自然產生,擁有著作權,可避免他人抄襲。對於設計師來說,想擁有設計作品的商業談判籌碼,必須了解並藉由申請與獲得專利,來保護自身權益。專利分為發明、新型與新式樣,其中設計最常碰到的會是新型與新式樣。專利要求的三要件為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

得獎參賽設計作品申請專利時,注意事項如下:
1.
若是參加政府主、協辦或認可之展覽,則可依據新穎性優惠期一點,於事實發生日起六個月內,提出證明文件排除公開事實。

2.新式樣專利主看新穎性,但以下方式無法申請:由基本幾何或基本形狀構成、模仿自然物或著名創作,及僅轉換特徵。

3.得獎後應邀接受新聞採訪盡量不於報導中文字透露技術內容,及如何達到功效,如此可減低申請前公開事實的嚴重性,另外發明與新型專利皆為文義擴張權利,因此若報導中明載,即為公開行為,不得申請。

4.單一產品不限申請一項或一種專利。

[提問與答覆]

Q請問產學合作案,想將研究成果商業化,這智慧財產權屬於哪一方?是否有第第1或第2作者之分?
A
老師以廠商經費研究,其智財權屬於老師。但因老師是學校的一員,故智財權實歸學校,學校藉由授權廠商幾年的方式簽屬合約,詳細狀況可與技轉中心討論。此外,並無第1或第2作者之分。

[個人心得]

智慧財產權、專利、著作權,這三個名詞雖常聽到,但真的要定下心來了解其中差異,對我來說,有點難。不過藉由今天專題演講,正好有了個大致的了解。難怪,有人說,最快了解一件事的方式,就是直接問專家。對商業設計而言,最常碰到的是新式樣申請。新式樣重新穎性,然而師法大自然或名著創作的作品,並無法構成新穎性。創作性則會因是否易思及這主觀判定而決定。因此對於商業設計來說,新式樣專利實在很難獲得。不過,若是透過研究,研究成果的商業化就較易透過申請而取得專利。以及,任職於公司團體期間作品,其智慧財產權屬於公司團體。這2點是今天最大收穫,前者讓我心意更堅定,後者釐清我多年的困惑。Thanks God!

[延伸閱讀]
上網找了些專利相關網站:雖然是私人企業網站,但今日演講內容都略略提到,可看"專利問答資料"部份
http://www.genius8.com.tw/home3.htm

查到國家型計畫智慧財產權授權契約範本公佈,有興趣的可看看:
http://www2.ndap.org.tw/newsletter06/news/read_news.php?nid=300

另外還有:
經研院-智慧財產鑑定登錄機構:法院囑託智財專業機構,侵權鑑定、損害賠償鑑價、存證登記、分析檢測等專業服務。
http://www.tedr.org.tw/

台灣專利商標法務人員協會:代辦各國專利商標申請, 無需透過台灣事務所。www.tptp.org.tw/tptla

再者,產學合作智慧財產權相關:
教育部 產學合作資訊網 http://www.iaci.lhu.edu.tw/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學術服務網 http://web.nsc.gov.tw/
經濟部技術處 http://doit.moea.gov.tw/index.asp
教育部 產學合作資訊網網站http://www.npust.edu.tw/date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http://www.coa.gov.tw/show_index.php
財團法人高教評鑑中心基金會 http://www.heeact.edu.tw/
中華民國專利核准公告案資料查詢系統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http://www.twpat.com/Webpat/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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