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內容]
本次請來的主講者是蔡宏賢老師。在演講的開端,蔡老師拋出了一個問題問我們「台灣是否有發展數位藝術的可能性?」隨後介紹著各國不同的數位藝術節,其中更是以奧地利電子藝術節為最為盛大和多樣性。在演講中段的部分,以蔡老師的各個經歷為主軸,開始依序介紹。分別為早期Web Interface、離開Acer、2004行動數位藝術紀、TdAic、數位藝術教育推廣計畫,到2008年玩趣工作坊,在所有事件中都有穿插著一兩則有趣的經歷。在演講的後半段,帶出了文化和生活及電子藝術的關聯性,可口可樂的例子更是令人激賞,其中有句話相當讓人發人省思「分享不在於會不會做,而是願意去做。」以一個在國外論壇經歷中,清楚地呈現出分享的真諦。最後,在同學的提問,台灣本身究竟具有甚麼樣子的文化優勢?該如何善用?蔡先生和梁老師的解答也留給了我們許多的想像空間,值得省思。
[個人心得]
數位藝術中有很多的介紹,對我來說,都相當的新鮮,新鮮的點在於,以前我經常會試圖將藝術和設計來分家,所以我可能會說我知道數位設計但數位藝術或許就沒有這麼了解。但是,事實並不然是這樣子,藝術和設計中還是有許多地重疊區塊,包含具有一定相同的美學概念、商業價值…等。所以藝術、設計到文化,到底對我們這一代來說是甚麼?該如何發揚?分享和混和的概念充分地解釋了這個問題。台灣的寶島上,有各式各樣的文化,的確每個民族或是人種都具有可以分享的權利,分享出他們的自信、觀點、生活或習慣,分享出那最動人的部分。當不同的民族藉由彼此分享,就會有所交流並且開始混合,進而多方的嘗試。我們能該做的事也許就像是蔡老師所說的,能「混」就要盡量「混」。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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