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9日 星期四

劉中薇老師演講‭ ‬‭/‬‭ ‬D9810202 D9910101 D9910102 D9910103 D9910104 D9910202 M9810109

在這場講座後的幾天,很巧地聽到一位從事藝術表演工作者闡述一關於舞者蔡瑞月的故事。老實說,故事的中途我幾度想要落淚,也是在那個故事後,我才回想起、並認同劉中薇老師所說的,關於現場說故事的力量。

在那之前,我總以為故事要化為文字;亦或是透過電影細膩的處理,才有機會撼動觀眾。顯然我錯了,一錯就是二十幾年,可能是因為在那之前我不曾聽過如此美的故事吧。說書人要如何感染聽眾呢?我想沒有別的,重點在於自己也曾經在意識底層反覆咀嚼那個故事。說簡單點,就是自己也曾被那個故事所感動吧。

 佛思特(E.M. Foster)於《小說面面觀》(Aspects of the Novel)中曾指出:「故事是按時間順序安排的事件的敘述。情節也是事件的敘述,但重點在因果關係(Causality)上。『國王死了,然後王后也死了』是故事。『國王死了,王后也傷心而死』則是情節。」撇開這先繁複的定義,劉中薇老師說,故事其實就是人生。但關於這句話,我是帶有些疑問的,我倒是想講的委婉一點,故事是被篩選過的「人生的摹仿」。生活的確是我們很好的謅故事的取材對象,但我比較悲觀的認定,沒有什麼故事是能夠忠實呈現人生的。畢竟光是連故事內的"時間步調"就與現實生活中落差極大。在你在闡述、或是撰寫、加油添醋的同時,故事其實就往悖離真實人生的方向走去。

另外一方面,假若故事即為人生,相信大多數的故事並不有趣,不有趣的程度也許不亞於「國王死了,然後王后也死了」。因為這樣的因果關係縱使十分合乎邏輯,卻太軟弱無力了。多數的我們反而比較愛聽「國王死了,然後王后在後花園散步」這種令人不安的情結。但若是譁眾取寵的說些異於平常邏輯的故事,在無法引起太多共鳴下,故事也許難以撼動人心。也因此謅故事時真實與杜撰的拿捏可能是個重點吧!

劉中薇老師是個活潑的講者,勤與台下互動,希望炒熱害羞同學的氣氛。真的很熱情。假若演講時間拉長點,也許演講內容將不會只關注於說故事的魅力,對於「如何說故事」這件事也能夠有更深層的介紹吧,亦或是能夠聽到幾個令人俯仰歌哭、難以自拔的故事吧。


(本文部份內容參考資料為張大春著作《小說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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