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設計和平面設計(商業設計)最大的不同點是在於,工業設計直接對商品的外型與功能進行設計,平面設計主要是針對商品的外包裝或各項行銷宣傳的視覺規劃設計,所以,一直以來平面設計師與工業設計師除了對美感的鍛鍊以外,都必須具備各自的專業技能與知識,例如:平面設計師多半對傳播、媒體企劃、也有一定的認識,工業設計師對結構、材料、力學也必須有一定的了解。
但是,當設計師進階到某一個階段,或是面臨一個需要全面思考的專案時,設計師就需要思考設計對「目標消費者」的意義,所謂的意義在這個科學技術快速成長的時代,指的並不只是一項貼心的「功能」,而是一種「情緒」或「故事」。
在這個例子裡我們可以發現「觀察目標消費者」與「體會目標消費者的心情」是兩件非常重要的事,因為目標消費者的情感、回憶、生活習慣、品味,這些他們自己都未必清楚的潛意識訊息實在是太抽象了。
所以,我想解決問題的方法大概還是要從設計師下手,計畫的負責人或設計總監,必須具備體驗(理解)的能力,感受目標消費族群的抽象的情感,並具備「決斷」的能力,從一大堆的抽象資訊中找出最強烈,最深入的情緒,避免那些膚淺或太過平鋪直述的「慾望」,舉例來說,慾望就是「我需要」,我需要吃,因為我餓了。情緒則是「我想要」,我想要吃這樣東西,因為它讓我回憶到幼年的家鄉,這是一段讓人想不斷回憶的過去。這些不同其實沒有優劣之說,只是如果針對已開發國家尤其是已開發國家的高階市場,「我想要」或許是比較適合的策略。未來,設計師或許要具備更深厚得人文素養,從內的設計思考走向外的觀察與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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