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心得]
聽了這次的演講,讓我重新思考「設計」這兩個字的定義是什麼,其實這個名詞真的不是專指哪個領域,它本身指的是一種方法,就像詹宏志對於創意的看法:idea的產生、累積、組合、實踐,都有其原理和方法,「創意思考」是一種態度、一種習慣,至少是一種可訓練的技術。而設計思考也是如此,沒有標準的流程,它是每個領域的人所必須具備的一項能力。老實說,台灣是個沒有創意的社會,但這句話不代表適用以後的台灣,不過假如這個亟欲追求創意元素的社會,不懂得自我獨立思考,仍舊沿襲著固有的模式,便期待能脫穎而出,無異是緣木求魚。
另外,陳先生講到的「靈感與想法是不值錢的,除非它可以被表達出來。」這句話是在強調執行力的重要,的確,一個尚未付諸實踐的創意,是不能產生價值的。Stanford的John Arnold也說過,創造的過程,不是以產生一個構想為結束,而是以產生一個構想為開始。一個人如果要在他的思考中得到報償,他必須有實踐構想的欲望。
[延伸閱讀]
各類商業雜誌以慣用的危言聳聽手法,大力鼓吹創意的價值,不斷強調創新才是台灣產業該走的路,或許,依循著已成熟國家的發展軌跡來說,這是條對的路;譬如美國、譬如日本、譬如西歐、以及近來化身為創新代名詞的北歐,無不以高附加價值的創意產業,引領著全球的商業發展,簡而言之,沒有創意的國家等於沒有競爭力,只能爭相往製造、壓低成本的老路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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