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演講者方處長介紹主題為文創產業的發展與趨勢,因為台灣的人文氣質豐厚,走在台北的街道、天母、眷村巷弄的人文底蘊與生活方式就是我們的文化。目前國際競爭力靠的不是經濟實力,是各國文化的創造力、價值觀與文化的特色,就是生活方式的顯現,是民間創造的、自然生活的。過去因為全球經濟中心的緣故,我們的美學來自西方,吸收西方文化較深,但經過產業經濟板塊的移動,漸漸從西方轉移到東方,台灣從一元的價值到多元的價值,從自我認同到彼此欣賞,文創產業如何在後ECFA的經濟效益的當下,積極的佈局,是當前的重要課題。
台灣的文創能量在國際間發揮不少,如雲門舞集在國際上的展現、台灣設計在國際大獎上的肯定,大陸方面有著賴聲川導演表演藝術的製作團隊、誠品書店展店計畫、台灣流行歌曲與綜藝節目在大陸的發展等…,這樣的效應都使得台灣成為了一個品牌。
而目前的產業發展目標置於如何在傳統產業上加入文化的內涵,是2002年國家推動的政策,對於文化逐漸重視,並推動使其文化做為未來經濟的成長動力。2008年文化創意為成六大關鍵的新興產業之一,目的為培養藝文消費人口,擴大台灣文創市場。而在政策推動的當下,也對台灣文創發展做了評估:台灣目前的優勢為台灣為多元的社會,藝文的活動呈現多元性與多樣性,社會接受新事物與新觀念的可塑性強,台灣地方文化活力強,對藝文活動與創意生活的需求日增。而相對弱勢則是微型與小型企業占80%,市場與消費者都還處於需要多元發展的階段,產業體質不善、政府主管部門分散等…。在這樣的前提之下,政府的文創法對於產業的影響非常廣,要點在於資金的注入、與人才的培育、創新的研發面、土地利用面(如舉辦台灣國際文創博覽會)、流通拓展面和租貸優惠面。都對產業影響甚大。
文創本身為探究生活層面的體驗,由三個層面包含:「文化」、「創意」和「產業」。「文化」講求的是內涵和厚度,「創意」訴求使用者的感動深度。「產業」追求接受的是廣度。由此而生,文創也必須探究的是服務面,新興的文創服務有三個環節:「跨界」是台灣的特色透過跨領域的結合,新媒材或新質地都是競爭優勢。「科技」是台灣不可忽視的一環,有如蘋果的品牌一般,由技術面的帶入加深台灣文創的廣度。「生活」為需要落實生活層面,使傳統產業升級,而非少數人的感動。最後,文化資源與設計如何結合,是我們必須擁有的新思維,如典藏的產業化、客家桐花、台灣蘭花、台灣生態的多樣性等,這樣的台灣在地文化都是可被運用的設計元素,而不只是平面,電影動畫也是塑造台灣故事的重要主角之一,重要的是設計面的我們如何將我們的生活主張、生活型態轉化成象徵的意義成為創意商品,讓消費者感知文化消費的符號,使其因商品而體驗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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