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開始下筆前,我好奇的Google了一下"創意"這個詞兒,沒想到,竟然多達121,000,000筆,由此便可知,"創意",在台灣有多"夯",沒想到更進一步Google一下"Creative"得到的數量竟然更高達526,000,000筆,由此可知,瘋"創意"的顯然不是只有台灣。
其實所謂的"創意",我認為它只能啟發、培養但無法訓練,所有"創意"的呈現,其實只是人對生活的態度的一種具像表現罷了,因為對待任何事物的觀點,會因為態度的轉化而改變。就譬如一件"苦差事",
任何人做了都喊苦,但如果心態一轉,當成是在做公益,可能結果便會不同。就如同也許可以訓練大家做"苦差事"的技巧,但結果還是苦,但是若態度改變了,結果便會大為不同。
所以對於生活的態度就如同做"苦差事"的態度般,它無法訓練只能啟發、培養,但如果有人說它是"開示",我也會舉雙手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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