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 星期四

薩巴卡瑪James演講心得 / 江淑吟 D9610102

SUBKARMA強調設計能力只是徵求員工時的基本標準,他們重視的是設計師具不具備行銷產品的能力,以及,設計師是否有創造性的人格特質,且能對設計充滿熱忱,而不是為了工作而工作的態度。

這樣的求職標準也顯示出設計師要具備行銷能力的重要性,更說明了設計師必需要有許多與人接觸與互動的經驗才能設計出符合人需求的產品。然而,有實務經驗的人或許有過類似的經驗,就是,並非設計師自己不願意走出去,而是龐大的工作量讓人無法抽身;再者,部分公司將設計師定位成技術人員,希望設計師能依照行銷業務人員的規劃完成設計案,將每一個設計環節的工作內容細分,讓設計師能同時執行多種設計案,以縮短設計時程。而演講中聽到SUBKARMA擁有較佳的環境讓設計師發揮,這應該會是每一位對設計有熱忱的人所嚮往的工作環境。

當設計公司承接到案件時,設計師除了要設法滿足業主的需求,更要顧慮到消費者的需求。很多的業主並不清楚消費者的需求,甚至不瞭解自己的目標族群是誰,當接到這樣的案件時就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定位消費族群,以及與業主溝通,設法找出利基以提升獲利。由於SUBKARMA主要針對中小企業服務,所以遇到這類的業主的機率應該相當高。就設計師立場而言,設計時應首重消費者的需求,當滿足消費者後,消費者逐漸就會成為企業的忠實顧客,而最終獲利的還是業主。

許多設計公司都宣稱可以幫企業作品牌,其實設計公司與管理顧問公司還是有所區隔的,以SUBKARMA而言,他們相當清楚自身的定位是著重於視覺形象的再造,並不會誇大的宣稱能夠包下所有品牌策略的規劃,因為品牌的策略與企業的整體運作,以及企業的組織架構有密不可分的關聯性,管理顧問公司或許才有辦法針對這方面對企業進行再造。因此,要如何塑造品牌的形象,讓消費者能獲得品牌訊息進而消費,就是SUBKARMA最擅長的工作。

提到品牌,第一個聯想就是設計CIS,但CIS is not Brand, 而是一本針對表面形象的入門書。品牌是一個符號(Symbol)、名稱縮寫(Monogram)與標誌(Logo)。James提到了四個品牌成功的關鍵點:1. Make sure client know what branding is. 2. Make sure that everyone will accept new brand. 3. Make sure the client has a clear strategy for future. 4. Make sure that client has something “SPECIAL”. 上述這些要素,都必需讓品牌訊息傳遞與消費者訊息解讀達到一致性,為了達一致性的目的,訊息的單純化就是一個重要的要項。舉凡APPLE、GOOGLE都是成功的案例。

品牌是販賣一種情感,在連續幾週的演講下來,每位講述者幾乎提到這樣的觀念,Richard、黃明仁、陳禧冠等。營造品牌不能流於空談,以James所強調的要避免”Good Price, Good Quality”過於自誇性的字眼為例,廣告要轉而以實際且消費者能夠感受到具體表現傳達給消費者,猶如VOLVO所強調的“安全”就能直接的把最重要的訊息讓消費者知道,且在廣告上用許多的撞擊測試證明汽車品質的安全性,這就是一種比喊花而不實的口號更實際保證。把感覺給具體化,說服讓消費者相信品牌,能夠得到購買率增加的相對回饋時,也就是品牌成功的時刻。

圖片資料來源:http://www.conceptcar.co.uk/news/newsimages/9246_1_51_6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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