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4日 星期五

陳禧冠總監演講心得 / 李鍇朮 M9610116

聽了本次的演講後給我的感覺有點像是個總整理,最近許多演講議題許多課程都環繞著以消費者為中心而聽完了這次陳總監的闡述後,將我對於設計這無止境的範圍做了一個底層一個基礎。
一個看是簡單的「溝通」卻為最重要也是最難之處,如何了解消費者又如何創造出消費者能夠了解的語言,這就是所謂的編碼(Encode)與解碼(Decode)的過程,也是設計師們所要深入之處。


最近藉著討論的時間問了我帶的設計師們一個問題,就是在演講中也提到的藝術家與設計師不同之處為何?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設計師們都了解要為消費者做,都了解設計出來的產品是為了消費者,而設計師是扮演著將消費者的需求設計出來的角色,但都沒注意到設計師所詮釋的思維是什麼?其實正是消費者的思維,而不是設計師自己的思維,如果只單單是設計師的思維去做出符合消費者需求這是不夠的,更應該了解消費者在想什麼想要什麼以及追求什麼。

回想一下機乎我遇過的老闆或接過的設計案,所提出的產品設計要求,往往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設計一個所有市場都能夠賣的產品,我跟陳總監的感覺是一樣的「有說跟沒說一樣」,很顯然對於消費者是不同的個體以及產品無法涵蓋所有市場的認知是還不夠的,設計師如何傳達這樣的訊息及找出切入點顯得格外重要,也將會是要不斷努力的地方。

I WANT 不是 I NEED已經打破了舊有的設計思維,不再只是因需求而設計,而是更提升到因慾望而創造,過去滿足消費者需求在現在正邁入一個滿足消費者欲望的時代,消費者要的將是I know I can(我知道我可以辦到),這句話引出了新的思維層面。

最後了解並找出思維,定位市場,最後告訴消費者品牌所要傳遞的文化以及創造與消費者之間所牽繫的思維,是未來台灣品牌可以繼續努力邁進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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