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8日 星期六

陳禧冠總監演講心得 / 陳柏豪 / M9610305

I want , not I need.
陳總監的演講中讓我最印象深刻的是這句。
他很清楚的點明了現在消費者和市場的一個現狀,值得我們設計師去思考的問題。

過去幾十年來,許多商品和科技正處於一個開發中的狀態,大家都在摸索技術與功能,消費者也常常要學習許多從來沒看過的東西(例如電腦、手機...),這時候商品在推銷的時候著力點大多只能放在功能層面,就表面的新技術讓消費者更容易了解這是什麼樣的產品,這對一個全新的商品來說是很重要的。但就像汽車或是電燈一樣,現在我們也逐漸跨過了資訊產品的了解期,進入後資訊時代,20世紀末最重要的電腦科技已經漸漸融入到我們的生活裡面,就如同過去的汽車和電燈一樣,人們開始習慣到電腦科技的自然而然,學習門檻降低不少,逐漸朝向基本常識的範圍挺進。當這些功能性的東西變成基本,所有商品都能滿足大多數人的需求的時候,商品本身的功能已經不能成為吸引人的賣點。就舉手機的例子來說,雖然還不算發展到最終型態,但是基本上現在手機該有的功能都差不多完備了,基本的通話簡訊再加上相機、隨身聽、GPS、PDA,大多數市面上的手機都幾乎擁有,除了不停的追逐性能規格上的升級外,廠商能賣的就是人性與文化了。

當一個商品開始可以從人與文化來切入的時候,代表漸漸邁向成熟飽和的時期,消費者在挑選成千上萬同類型的產品時,就如同陳總監所說的「I want, not I need.」。消費者不會太在意商品的功能性,而比較在意這個商品跟他的個性、他的身份和他的精神是不是符合。而這也是影響整個產品線為何要作許多層次切割區隔的最大原因。電腦剛開始發展的時候,一家電腦公司可以單單推出一台電腦去賣就好了,不需要針對不同消費者做不同的設計定位,因為那時候還沒多少人了解這樣的產品能做什麼。手機剛問市的時候也不太需要考慮不同族群,只要隨便出一台可以隨時通訊功能的機器就能賣。但是現在不同了,每一個人的個性都不一樣,市場競爭者那麼多,若是沒有清楚明白消費者想要什麼,或是以為可以有一個完美的商品滿足所有消費者,那失敗是難免的了。身為設計師的我們應該要學習如何去詮釋消費者文化和個性,如何從中去劃分出不同的定位,然後針對這些定位去專注在每個族群想要的定位,因為很多時候他們不再需要你產品能提供什麼功能,而是他們想要什麼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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