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講者介紹了非常多的創作經驗,其中一項為透過網路共同創作(Collective creation),使參與者透過網路,將圖片上傳到美術館,並列印下來,藉由不同使用者的參與,一同完成的作品,有趣的是,此作品加入了時間的軌跡,反思誰才是真正的藝術家。
曾老師在藝術作品中,加入了互動的想法,探討創作者與觀賞者之間的關係,以往的傳統藝術為創作者單向的表達,觀賞者接收後產生想法,但透過觀賞的的參與,加入了產生更多的思考、認同、移情作用等等。
數位藝術的表現主軸為互動,使創作者與參與者產生強大的連結。
[個人心得]
在演講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曾老師談到藝術的核心問題,即
不論透過什麼媒介(電腦或實體媒介),不論透過何種形式(
從平面到網路互動的形式),
重點是藝術家想要表達的事情。
保羅蘭德在設計是什麼一書也談到,設計本身是什麼?是馬克杯的圖案、時尚的手機外型,或是實際上看見的東西,是平面空間的還是立體空間的?其實皆不然,外型只是一是設計過程的一部分,只是一種形式的表達,設計是一種關係系統,連結使用者與產品,關係系統內為兩者的互動,為設計師想表達的內容,傳遞給使用者的一種過程。
藝術在某種形式上,就是一種傳遞的過程,將藝術家的想法,轉化為作品的主軸,進而傳達給他人了解並反思。互動,並不只是一種愉悅感,而加入觀看、接收、感知過程的心理互動,並提供參與者一個美好的美學的經驗。
[延伸閱讀]
你在哪裡_剝皮寮(數位藝術節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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