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8日 星期五

曾鈺涓老師演講報告/M9910204


[演講內容]

曾鈺涓老師創作歷程,從平面到網路媒介。早期創作是以美國與台灣文化融合所創作出的作品,2002年開始接觸到網路藝術,原因是查詢雅虎網路,發現網路可以成為創作,從此開啓了網路藝術的歷程。在2003年到北美館個展,作品運用提出了誰是藝術家?同一年在新樂園,營造出聊天系統,讓觀者與系統的互動,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是否是真實的。2005年作品提出“量測”,作品呈現“消散“,也形成後來作品的脈絡。探討數位時代,你要有什麼觀念來量測自己,如果你要讓自己完呈現在畫面中,就要做動作讓身體完整“裝”在十字架裡。《帶我去散步》。在2010年數位藝術節中,作品提出網路的指稱是變動的。最近新創作公共藝術作品-快樂噗,討論訊息並且給與人快樂,營造出電玩場景,讓觀者進行尋寶動作。之後提到許多學者對於數位藝術的看法與定義。


[個人心得]

聽到老師的演講完後,從文化隔閡、藝術家角色定位、網路與現實角色的差異等等的創作脈絡。其中老師提到在美國留學時,美國老師提到:「電腦是媒介,主要看你要說甚麼?」,這表示我們在用電腦創作時,它只是一種媒介或是表現手法,但是最重要的是你真正想表達甚麼。

作品透過訊息傳遞,讓觀者觀看感受。互動藝術作品加入互動參與,讓觀者有投射、認同、移情。並且視為一個主體。在互動藝術中,因為有參與者的加入,使作品不再只是原本的形態,反而此種的“隨機”或是“不確定”性讓作品更加的有趣。

曾鈺涓老師作品探討在這數位時代,我們是不是真實的存在,真實存在是網路的你,還是現實的你。我們在使用科技來創作,應該將數位藝術的本質透出來,而不是用原本的藝術美學標準來看,而是重新定義數位藝術或數位科技。


[延伸閱讀]


在班雅明的迎向靈光消逝的年代,提到了藝術作品靈光消失這件事,因為印刷術的發明,讓更多複製的藝術品傳播倒世界各地。使得藝術作品的價值改變。藝術作品的真正價值是來自作品的“此時此刻的唯一性”, 也許在班雅明所說到的靈光就是羅蘭˙巴特所提出刺點。但攝影術的發明,不僅影響了繪畫的存在並且有人提出繪話以死的概念,因為畫的在怎麼像,也不可能比攝影還來的真實。但是現代藝術走到當代藝術或是數位媒體藝術,也許不能再以班雅明所提出的“靈光”來作為定義,因為那是較適用傳統藝術,而在當代也許需要一套新的定義,來重新定義當代藝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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